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濉市监综罚【2022】140号 |
濉溪县临涣镇高皇村卫生室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及医疗器械案 |
濉溪县临涣镇高皇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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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在峰 |
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及医疗器械 |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一百一十七条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2、罚款12000元。 |
自主履行 2022年4月25日 |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8日 |
2 |
濉市监综罚【2022】141号 |
濉溪县临涣镇临涣村卫生室经营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及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案 |
濉溪县临涣镇临涣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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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跃 |
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及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 |
依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的药品;2、没收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3、没收违法所得5元;4、罚款30000元。 |
自主履行 2022年4月29日 |
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8日 |